内容简介:
第三版说明
“流光容易把人抛,红了樱桃,绿了芭蕉”。四回春光渐逝,初夏来临,第三版完成。此次修订全面更新了以数据表现的事实和无法数字化的事实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取代司法考试,但方案待定,故卷十三保留的司法考试的内容仅作史存。
正如有识者言,本书尽是常识,概无思想。的确,未发生读者把书抛的事故已属万幸。所以,本人不信“作品既出,作者死亡”的名言,认真地对待读者持续的潮评,力图借不断的修订,让作者在作品中多活几年。
本版修订助理由中欧法学院2016级硕士生武子煜担任,在3个月内她三易数据和文字,值得点赞。再请张小丹提供2016年*德国法学院排名,他刚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通过博士论文答辩。在此,谨对她和他表示由衷的感谢。
2017年6月26日
作者简介:
试读:
法学的“国民性”
一龙生九子,九子各不同,说的是一人自有一人之性格。一国、一文化圈的人又何尝不是,这就是所谓“国民性”。有关这类国民性的说法众多,版本不一,流传甚广的一个为:
一群来自各国的人士在一家餐馆共用晚餐,大家发现汤中有一只苍蝇,于是,
———英国人举了举手:“Waiter,请换成一杯啤酒。”
———法国人说:“亲爱的,看哪,一只苍蝇在游泳。”
———日本人把经理叫来:“你们就是这样做生意的吗?”
———美国人则通知了自己的律师,准备明天起诉餐馆。
———德国人掏出显微镜,要看看苍蝇的细菌指数是否超标,再决定如何行事。
———某国人把苍蝇捞出来放在一边,将汤喝一半,然后去找餐馆索赔。
这虽是不乏夸张的编造,但也的确道出了各色人等的某种特质:绅士派头、浪漫、效率、好讼、严谨、贪图小利。那么,法学,作为浩瀚学林中的一枝,相对于痛苦的哲学、风流的文学、吝啬的经济学、无所不能的社会学、灰色的历史学、红色的政治学,有无自己的“国民性”呢?如果有的话,又是怎样的风貌呢?抑或可否独秀于林?